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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用室馆

苏州市吴中区胥江实验小学活动(体育)场馆管理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9-01 11:17:4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创建平安校园,创造一个和谐、安全、有序的教育教学、环境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,本着服务学校、服务教师、服务学生的原则,加强学校各类场馆的管理,发挥学校教育资源(体育场地、场馆设施等)的功能,同时也为胥口单位、个人(未成年人)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,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场馆范围与管理部门

1、学校活动场馆包括:室内篮球场、田径场、报告厅、各专用室馆。

2、总务处是活动场馆的职能管理部门,全面负责活动场馆日常的使用与管理、设施与场地的维护保养。

3、体育教研组为体育场馆管理的执行部门,负责学生体育课、运动员训练、有关的体育比赛等事项;学校各处室活动主要负责人为使用场馆的第一责任人。

4、各有关活动主办部门或级组为配合部门,即配合或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相关事宜。

二、场地使用

1、场馆管理人员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、漏水、设备损坏、能源浪费等现象时,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。

2、凡利用场馆进行教学、训练、科研、竞赛、集会、健身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要自觉遵守学校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,本着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,经学校安排或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
3、室内篮球和塑胶场地内严禁吸烟、严禁使用明火,体育场馆的水电和器材室由专人负责,钥匙由体育组派专人保管。

4、进入体育场馆内的所有人员禁止穿硬底鞋,禁止随地吐痰、吐口香糖,禁止乱扔果皮、纸屑等废弃物,禁止在墙面、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、涂写。

5、体育场馆管理责任人员每天训练或开放后及时关灯、拉闸,关窗、闭馆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并负责场内设施、设备的复原。

6、体育场馆的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,通知有关部门下达工作联系单,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同意使用体育场馆。

三、使用手续

1、活动场馆首先保障学校周一至周五、周六社团课程的正常教学需求。

2、除正常上课教学外,各部门、级组如需使用活动场馆,须提前三天以上填写使用申请单,经总务处、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使用;计划外的临时活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。

3、总务处按照“教学优先”、“公务优先”、“先登记先使用”的原则对活动场馆使用者的情况进行审核、把关。

4、若外单位(个人)租用我校活动场馆,须到总务处预约登记,并由总务处上报校长审批,得到允许后由总务处通知体育组根据场地实际情况给予安排,并办理相应的租用手续 (填写申请单)。

四、其它事项

1、因教学、训练、会议、文体活动等进入活动场馆的人员,须在组织者的带领下按规定的时间进入指定的场所。

2、活动场馆使用人须爱护馆内的设施,使用过程中若有东西损坏,相关责任人或部门须照价赔偿。

3、凡进入体育场馆的人员,不得穿硬底或附有鞋钉等易损坏馆内地板的鞋类,以免不小心损坏地面。

4、进入活动场馆的人员应自觉保持环境整洁,不得随意丢弃果皮、纸屑或其它杂物,文明用场,严禁赌博。

5、活动场馆工作人员在活动以后应及时清场,严禁闲杂人员无故滞留场内。

6、本规定未涉及事项解释权属于校长室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苏州市吴中区胥江实验小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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